【作者】徐国栋
【摘要】萨克逊邦凭借其法学的先锋地位编纂了1863年《萨克逊民法典》。从形式上看,它第一次采用了潘得克顿体系,影响了日本、苏联、韩国、波兰和我国的民法典的结构设计。从内容来看,它第一次规定生命表,明确了民事权利存续的时间维度,把生命表推广于年金遗赠以外的包括死亡赔偿、遗产信托、养老财、终身定期金的领域并取得了成功。尔后的民法典因为考虑到人类预期寿命的变动不居性放弃了在民法典中固化生命表,但从未放弃过以民法典外的及时更新的生命表来衡量民法典内规定的民事权利的时间维度。实践证明,我国的立法、司法都不可避免地要运用生命表,但我国这方面的理论准备不足,而《萨克逊民法典》为我们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萨克逊民法典》;潘得克顿体系;物权行为;生命表;乌尔比安;终身定期金
【本文来源】《南大法学》202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