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法学院推荐参评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本科生)人选情况公示如下:
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 2021级陈嘉琪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公示结束后,以上同学将作为学院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相关奖学金的差额评选。参评结果以校学生处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方式:2183238、ww@xmu.edu.cn
法学院本科生工作组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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