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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对于2025年本科生院级奖学金补充评选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法学院对于组织开展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2025年法学院院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info/1090/70085.htm),2025年法学院院级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合并评审,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先分配校级奖学金名额再分配院级奖学金名额。现根据法学院奖助学金项目基本情况表,我院剩余14个院级奖学金名额,据此启动补充评选工作。
一、调整原则
(一)已在2025年3月提交“校级、院级奖学金合并评审”的申请材料的同学,保留其推荐获奖资格不受影响,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院级奖学金测评表)、附件2(法学院奖助学金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麒峰奖学金(5460元/人)同样属于院级层面奖学金,与本次院级奖学金在一年内不得兼得,请同学们慎重选择进行申报。
【注意】麒峰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已通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2021-2024级本科生。
(叁)根据附件1(院级奖学金测评表),已获院级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同学,若也同时符合麒峰奖学金参评条件的,可选择参评麒峰奖学金,但需放弃原院级奖学金推荐获奖资格。
(四)目前剩余14个院级奖学金名额包括:青榕奖学金(2500元/人)共7个、荐贤奖学金(2000元/人)共7个。
(五)本次补充申请的院级奖学金的评审要求与原评审要求保持一致,详见麻花星空无限视频叁月份发布的通知/info/1090/70085.htm。
【注意事项】
1. 评审年度为2024年2月25日- 2025年2月15日,评审年度内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
2.参评奖学金成绩以3月2日(含)前录入教务系统的成绩为准。
3.2024年12月份评定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即学业奖学金、文体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虽然属于校级层面的奖学金,但不属于“校奖”,因此与本次院级奖学金评定并不冲突。
4.已获评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5年校庆期间奖学金(包括专项奖学金以及其他校庆奖学金)的,不能参评本次院级奖学金(不含麒峰奖学金);本次拟参评麒峰奖学金的,不可同时参评院级奖学金。
二、提交材料要求
【注】院级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评奖条件一致,采用的条例、测评表、民主评议表皆一致,下述文件中含“校级”两字的,仅是文件本身原命名导致,请忽略不计,本次补充测评仍是针对院级奖学金的。
(一)申请者个人材料提交要求
个人提交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命名为“班级+姓名”,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麻花星空无限视频校级奖学金测评表》【电子版】(附件3-2)(具体加分值请见附件2-3,注意评审年度为2024年2月25日- 2025年2月15日)
2.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分成“突出表现分”、“科研论文”“学业竞赛”“社会实践”“学生工作”“非学科类竞赛”共6个文件夹进行打包整理,且证明材料排序与附件3-3测评表内的排序一致
3.成绩单【电子版】
4.工时证明【电子版】(含录入日期的志愿汇截图)
5.体测证明【电子版】(厦大体育中的截图)
【注意】请大家一次性提交完整相关证明材料,第二次自查公示表发布后仅允许补交与所提交材料相互佐证的证明,不再接受新提交的加分奖项。
(二)班级材料提交要求
1.个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2.将班级同学提交的测评表(附件3-3)汇总到一张excel表上【电子版】
3.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纸质版】(附件0)
另外,请班级负责人请将民主评议结果填入班级同学提交的纸质版申请表中。
叁、时间安排
请各班负责人于2025年4月30日(周叁)13: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学术部邮箱XMUlaw_xsb@163.com,压缩包与邮件主题命名为“年级+班级+院级奖学金”。
纸质版材料请于2025年5月7日(周叁)22:00前交予学术部杨舒涵同学。
根据附件1(院级奖学金测评表),已获院级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同学,放弃原院级奖学金推荐获奖资格,进而参评麒峰奖学金的,请于2025年4月30日(周叁)13:00前向学术部邮箱XMUlaw_xsb@163.com发送信息,示例如下:“我是麻花星空无限视频XX级本科生XXX,已获得院级奖学金XX(具体名称)推荐资格,现愿意放弃该院级奖学金推荐获奖资格,参评麒峰奖学金”。
如有申请或有关细则的相关问题,请咨询学术部负责人陈同学,13676128838。
院级奖学金附件.锄颈辫
法学院本科生工作组
2024年4月27日